醫療設備外殼加工要做好絕緣工作
發布時間:2018-09-13 點擊量:138
使用交流供電的醫療診斷、測量和治療設備,由不合適的接地和電絕緣產生漏電流,潛在的將病人甚至醫療人員暴露在電擊、燒傷、內器官損傷和心律不齊的危險之中。因此醫療設備外殼的絕緣工作要做好。
醫用電氣設備外殼和防護罩標準要求鋼制GB9706.1-2007《醫用電氣設備第1 部分:安全通用要求》中16條"外殼和防護罩"中要求。
1、設備應制造和封閉得能防止與帶電部分和在單一故障狀態 下可能帶電的部分接觸。若不用工具就能更換燈泡時,必須保 證在裝卸燈泡時防止與燈的帶電部件的接觸。
2、醫療設備外殼頂蓋上任何孔的位置或尺寸,都應使直徑為4mm,長 度為100mm 的試驗棒在整個長度都進入孔內自由垂直懸掛時, 仍不會觸及到帶電部件。
3、當取下手柄、旋紐、控制桿等之后,就能觸及控制器件操 作機構的導體部件時,應:當用開路試驗電壓不超過交流 50V,試驗電流不低于1A 測量時,測得至保護接地端的電阻不 得大于0.2Ω ;或應采用GB 9706.1-2007 中17g)條中的一種 方法與帶電部件隔離。
4、醫療設備外殼內帶有交流25V或直流60V以上線路電壓的各部件,如果不能由一外部總開關或一隨時可拔出的插頭裝置與電源斷開,應采用附加蓋罩防護,從而即使在機殼打開后也可防止接觸,或在空間互相隔開排列的情況下,應清晰地作出"帶電"標記。
5、防止與帶電部件接觸的外殼必須僅用工具才能移開,否則應采用一個自動裝置在打開或移開外殼時,使這些部件不帶
6、當設備具有可由使用者在正常使用時利用工具來調節的預置控制器。為了調節這些控制裝置而開的孔,應設計成使調節 工具在孔內不能觸及基本絕緣或任何帶電部件或僅用基本絕緣 與網電源部分相隔離又未保護接地的任何部件。